虚假信息、虚假流量、转发评论造假、抄袭伪原创……不少社交媒体与新媒体公众账号自发布以来,已经成为了信息发布与传播的一大入口,但不少乱象仍待整治。
中国国家网信办1月22日发布新修订的《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重点强调打击这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据悉,该条例规定将自2月22日起施行,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具体操作运营行为进行了规范。对比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原规定,此次发布的新规定条目增加至23条。
在打击虚假流量问题方面,新规定指出,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公众账号监测评估机制,防范账号订阅数、用户关注度、内容点击率、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。平台对用户注册后超过六个月不登录、不使用的公众账号,可以根据服务协议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。
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操纵利用多个平台账号,批量发布同质信息内容,生成虚假流量数据,制造虚假舆论热点;不得编造虚假信息,伪造原创属性,标注不实信息来源,歪曲事实真相,误导社会公众;不得以有偿发布、删除信息等手段,实施非法网络监督、营销诈骗、敲诈勒索,谋取非法利益。
在禁止行为方面,生产运营者不得从事虚假冒名注册、违规采编新闻、制造虚假舆论、恶意营销诈骗、抄袭伪原创、煽动网络暴力、非法买卖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,以维护良好网络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