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,执法部门、平台、商家、消费者都需要遵纪守法,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。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数字经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孟雁北指出,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更会造成对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,最终影响消费者的选择权,减损消费者福利。
2月8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,2021年1月14日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(中国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唯品会公司)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。2月8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调查结果,唯品会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,依法对其作出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对此,唯品会回应称将进行全面整改。
孟雁北认为,“市场监管部门对维护互联网领域公平竞争秩序进行了有益执法实践,查处唯品会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是适用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‘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’的典型案例,适用准确,处罚适当。”
据企查猫显示,唯品会于2011年1月20日成立,法定代表人为沈亚,是一家专门做特卖的网站,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在线销售品牌折扣商品,涵盖名品服装、鞋包、美妆、母婴、居家等各大品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