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障2021年“两节”期间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》。春节期间,对规上、限上企业及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(施工、监理)单位的省外务工人员,凡留在漳州过年且2月份全额发放工资(重点项目仅限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,2月份工资发放表应当与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考勤情况相符,下同)的,给予每人节日补贴1000 元。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按照市、县两级财政各 50%承担。对春节当月连续生产建设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(施工、监理)单位,按每人500元的标准,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,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。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。